首次进口海产干货时遇到的问题,大多与质量关系不大,而在于准入资格和单证:产品无法合法进入目的地市场、卫生证书格式不对、品种名称与许可证不符,或者标签必须在保税仓库内重新制作。货物一旦装船在途,这类问题的补救代价高昂,有些甚至根本无法补救。
本指南列出下单前需要回答的问题:市场准入、品种及CITES状态、单证、税则归类、标签、商务条款以及检验。进口规定因国家而异,会随时间变化,并取决于具体的产品、品种和原产地。以下内容仅作一般性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在作出承诺之前,请向相关主管部门和持牌报关行确认贵方市场的现行要求。
要点摘要
- 市场准入优先于价格:准入资格逐个产品、逐个原产地确定,而且往往具体到每家工厂。
- 核查每个品种的CITES状态和国内限制,并确保报价、许可证和单证上的品种名称一致。
- 货物装运前,与供应商和报关行商定整套单证、卫生证书格式及HS编码。
- 以书面形式约定标签、语言、贸易术语和付款条件,并将每批货与已验收批次的留样进行比对。
- 相关要求会随时间变化,因此每个新产品、新原产地或新目的地都应视为一次全新的合规核查。
从市场准入入手
在商谈价格或等级之前,先确定该产品究竟能否进入贵方市场。对于动物源性产品,准入通常在多个层面上决定:产品类别、品种、原产国,而且在许多情况下具体到单个加工厂。
- 产品与原产地。 部分市场只接受已与其达成卫生检疫安排或列入批准名单的国家所出口的特定水产品。
- 工厂资格。 部分市场要求加工企业本身完成注册或列入名单。例如,中国要求进口食品(包括水产品)的境外生产企业在海关总署(GACC)注册;欧盟则要求动物源性产品必须来自出口国获批名单上的企业。
- 进口商义务。 部分市场还对进口商规定了义务,例如登记、货物预先通报,或核实境外供应商的食品安全控制措施;美国即为一例。
- 特定产品议定书。 某些产品在部分市场附有额外条件。例如,食用燕窝可能要求加工厂已注册,并须提供特定的动物卫生证明。
请供应商书面确认具体工厂和产品具备进入贵国的资格;凡主管部门公布了名单的,都应对照名单核实这一说法。
核查品种、CITES状态及合法来源
海产干货交易时使用的商品名称可能涵盖多个品种,但海关、兽医和野生动物主管部门都以学名为准。因此,品种必须在报价、货运单证以及(如有要求)标签上准确且一致地申报。
海产干货贸易中使用的部分物种已列入CITES,即《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例如,包括乳参类在内的多个热带海参品种列入附录II。所有鲟鱼和匙吻鲟物种均列入CITES,其中大多数在附录II,因此鱼子酱也在管制范围之内;用于鱼翅的若干鲨鱼物种同样被列入。附录II物种的贸易须持有出口国CITES管理机构签发的出口许可证,部分进口市场(包括欧盟)对许多所列物种还要求进口许可证。
各国国内法可能比CITES更严格,部分市场无论是否持有许可证,都会限制特定产品。采购花胶时,应坚持要求申报品种,并只接受可合法交易、不属保护物种的品种。干海参和优质鱼籽及鱼子酱的报价应在一开始就注明品种和许可证状态,而不是等到下单之后。
可能需要的单证
所需单证取决于产品、原产地、目的地和运输方式。下表列出海产干货进口最常涉及的单证;并非每批货都需要全部单证,部分市场还会要求额外的证书或声明。
| 单证 | 用途 | 说明 |
|---|---|---|
| 商业发票 | 列明货物、货值、交易各方及约定的贸易术语(Incoterm);是海关估价和计征关税的依据 | 品名描述、重量和HS编码必须与其他单证完全一致 |
| 装箱单 | 逐项列明纸箱数、净重、毛重及批次代码 | 用于海关查验和仓库收货 |
| 提单或空运单 | 运输合同及货物收据 | 正本海运提单可作为物权凭证,空运单则不能 |
| 原产地证书 | 证明货物的原产国 | 如要根据贸易协定享受优惠关税,可能需要使用特定格式 |
| 卫生证书 | 由出口国主管部门代表该国签发的官方证明,证实该批货物符合进口国的卫生要求 | 必须采用与目的地约定的格式;正本往往须随货同行或先于货物寄达 |
| 捕捞证书 | 证明野生鱼类为合法捕捞,例如依据欧盟针对野生捕捞水产品的IUU(非法、不报告和不受管制捕捞)规定 | 在第三国加工的产品可能还需要加工声明 |
| CITES许可证 | 批准所列物种的国际贸易 | 原产地签发出口许可证;部分市场还要求进口许可证;品种和数量必须与货物相符 |
| 实验室检测报告/分析证书(COA) | 报告约定指标的检测结果,如水分、微生物或污染物 | 装运前在合同中约定检测项目、限量和实验室 |
货物装运前,请索取每份单证的草稿,并核对整套单证中的名称、重量、品种和HS编码是否一致。单证之间不一致是清关延误的常见原因,而且完全可以避免。
税则归类与HS编码
协调制度(HS)编码决定关税税率、适用哪些管制措施,有时也决定需要哪些证书。归类依据的是产品的形态和加工程度,而不是商品名称。例如,干鱼肚(花胶)一般归入HS品目0305,软体动物(包括干鲍、干贝和蚝干)归入0307,海参等水生无脊椎动物则归入0308——请向您的报关行确认。
- 虾干及其他甲壳动物一般归入品目0306。
- 食用燕窝一般归入品目0410。
- 经过煮制、调味或其他超出单纯干制程度加工的产品,可能改归第16章,这会同时改变关税税率和适用的管制措施。
- 前六位编码在国际上统一;其后的编码由各国自行设定,各市场不尽相同。
首批货物发运前,请与报关行确定归类,并要求供应商在发票上使用相同的编码。如归类确实存在疑问,部分海关可应申请作出具有约束力的预归类裁定。
标签与语言要求
标签规定在销售环节才真正发挥约束作用,但会影响您订购的产品形式。零售包装通常需要使用目的地语言的标签——例如进口到中国的预包装食品须有中文标签,加拿大则要求英法双语标签——部分市场还要求在货物放行或销售之前就已贴好合规标签。常见的强制标示内容包括:
- 产品名称,如有要求另加品种学名
- 净含量、配料,以及按市场要求涵盖鱼类、甲壳类或软体动物的致敏原声明
- 原产国,部分水产品还须注明捕捞区域或生产方式
- 储存说明、日期标示和批次代码
- 目的地市场进口商或责任企业的名称和地址
请及早决定产品是散装到货、在当地分装,还是以成品零售包装到货,因为这决定了由谁印制标签、由谁审核,以及何时完成。
商务条款、试单与检验
贸易术语(Incoterms)。 Incoterms 2020规则界定了运输各环节由谁安排、由谁付费,以及风险在何处转移。在FOB下,由买方从起运港订舱并承担主运费;在CFR或CIF下,由卖方支付至目的港的运费,CIF另含保险,但货物在起运地装船后风险即转移给买方。在DAP下,卖方将货物交付至目的国的指定地点,由买方办理进口清关并缴纳关税。FOB、CFR和CIF专为海运和内河运输设计;对于集装箱货物,FCA、CPT和CIP在技术上往往更为适合。
付款条件。 电汇(T/T)较为常见,通常先付定金,余款凭货运单证支付。信用证(L/C)通过银行为双方提供额外保障,但要求单证严格符合信用证条款,因此信用证措辞应与供应商实际能够出具的单证保持一致。如何选择取决于双方关系、订单规模以及各方的风险承受程度。
试单与装运前检验。 对照书面规格验收首批试单,并留存一部分密封作为比对基准。装货前,请索取实际生产批次的照片,并确保纸箱上的批次代码清晰可见;较大订单可考虑委托独立机构对等级、重量、包装和标签进行检验。我们的出口质量保证页面介绍了装货前我们进行的批次检查和准备的单证。
首单检查清单及与报关行的合作
贵方市场的持牌报关行是获取针对具体产品的最新建议最实际的渠道。请在下单之前就让报关行参与,而不是等到船舶抵港时:他们可以确认归类、关税、所需许可证和证书、口岸卫生或兽医检验安排,以及任何抵港前申报。首次下单前,请逐项完成以下事项:
- 确认产品、品种、原产地及供货工厂具备进入贵方市场的资格。
- 核查每个品种的CITES状态及任何国内限制。
- 与报关行商定HS编码及预计关税。
- 列出所需的全部单证,并与供应商约定卫生证书格式。
- 对照规格验收试单批次,并留存一部分供日后比对。
- 确认适合贵方市场的标签、语言和包装形式。
- 在书面合同中确定贸易术语、付款条件、交货期和运输温度。
- 装运前审核单证草稿,如有需要安排检验。
本指南为一般贸易信息,并非法律或监管建议。各市场的要求不尽相同,也会随时间变化;订购前请向您的报关代理或主管部门确认最新规定。





